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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官网网站

2023-12-28 21:00:26 32
招生电话:0572-2599888,0572-2322001
电子邮箱:zsb@hutc.zj.cn

湖州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浙江省湖州市。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16年的钱塘道第三联合县立师范讲习所,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原湖州师范专科学校、湖州师范学校和湖州教师进修学院合并成立湖州师范学院,2000年原湖州卫生学校并入湖州师范学院。2006年2月6日,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莅临湖州师范学院视察,希望学校“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服务地方”,早日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独立学院求真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湖州学院。在10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明体达用”校训,逐步形成“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包容求新、博雅笃行”的师院精神,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获批牵头筹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富裕长三角林业国家创新联盟。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优良师范传统、鲜明应用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教育学、工学、农学、医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安定书院/创新创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14个二级学院,拥有8所附属医院、2个临床医学院、11所附属学校。校园占地1560余亩,馆藏图书380余万册,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200余人。现有教职工29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高级职称800余人,拥有外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5人,共享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杰青、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1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专家等省级人才78人。数学、临床医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16个硕士点、16个省市重点建设学科。51个本科专业中,有2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有1个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综合改革类协同育人项目、1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学校现有15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曾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1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6项。主持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主持获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共5项,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8项。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阿塞拜疆国立语言大学设立孔子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共建跨文化研究中心。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机构开展紧密交流合作,现有来自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孟加拉国等32个国家的国际学生。

进入新时代,湖州师范学院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来校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志向、有用、有为”的“六有”人才培养要求,强化“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术为要、学科为基”办学理念,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聚力打造城市与大学命运共同体,朝着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目标奋勇前行。


             

党委书记

金佩华

 

院长、党委副书记

许慧霞


党委副书记

陈永华

 

党委副书记

丁敢真


副院长、党委委员

舒志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伟海


副院长、党委委员

   

 

副院长

李庆峰


副院长、党委委员

楼建林

 

党委委员,组织部、统战部部长

劳士健


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朱小芳

 


一、职能部门

  1.党委、校长办公室

  2.组织部 统战部 机关党委

  3.宣传部 文明办 新闻中心

  4.纪检监察室 巡察工作办公室

  5.发展规划处

  6.人事处 退休教工管理处

  7.学工部 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人民武装部

  8.研究生院 研工部 学科建设处

  9.教务处

  10.科技处

  11.人文社科处

  12.社会合作处 校友联络办公室

  13.外事处 港澳台办公室 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

  14.实验室管理处

  15.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16.审计处

  17.保卫处

  18.校园建设处

  19.公共事务管理处(采购中心)

  20.工会

  21.团委

二、二级学院

   1. 安定书院、创新创业学院    

   2.经济管理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4.教师教育学院

   5.体育学院

   6.人文学院

   7.外国语学院

   8.艺术学院

   9. 音乐学院

   10.理学院

   11.信息工程学院

   12. 工学院

   13.生命科学学院

   14.医学院、护理学院

   15. 国际学院

   16. 继续教育学院

三、科研教辅单位

  1.图书馆

  2.信息技术中心

  3.学报编辑部

  4.后勤服务中心

  5.档案馆

  6.教育评估中心

  7.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8.马克思主义讲习所

  9.跨文化研究中心

  10.两山理念研究院

  11.量子物理研究中心

四、附属单位

  1.附属第一医院

  2.附属中心医院

  3.湖州师范学院附属初级中学

  4.湖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5.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何晓霞刺绣学院

师院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包容求新,博雅笃行”


“艰苦奋斗”:来源于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是学校历经调整、撤销、重建、迁建、合并升格的坎坷发展历程仍奋勇向前的精神力量,体现了师生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矢志奋斗的创业精神和埋头苦干的献身精神,是学校宝贵的精神财富。

“自强不息”:出自《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学校生命力和创造力的集中体现,展示了师生百折不挠的精神品质、永不放弃的积极态度和顽强拼搏的坚强意志。自强就要自主,不等不靠,自强就要自信,敢想敢为,自强就要自励,担责尽责,在竞争中追求卓越,努力实现大学梦想。

“包容求新”:“包容”取意胡瑗《周易口义》:“其德宽裕而有所包容也”,体现海纳百川的胸怀和开放民主的氛围;“求新”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是超越进取的追求和敢闯敢试的勇气。在学校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需要团结协作、共存共赢,把多样性、差异性转化为发展活力和动力,用创新思路突破发展瓶颈,争创赶超发展优势。

“博雅笃行”:“博雅”是君子文化特有的属性,指学识渊博,品行端正;“笃行”取自《礼记•中庸》,指实事求是的实践态度与践行品质。“博雅笃行”体现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者情怀与师德精神;体现了培养有用之人,做有为之士的“明体达用”校训精神;体现了正心笃志的“君子之风”建设目标。

 

 

新校标整体呈圆形,由外框和中心图案两部分组成。外框集清代湖州籍著名书画家吴昌硕书体“湖州师范学院”和英文名称,上下均匀排列。

中心图案以校训“明体达用”为构成主体,采用方形印章与正圆形的组合方式。 “明体达用”源自北宋著名教育家、“湖学”创始人胡瑗的教育思想。将校训融合于校标之中,表达学校传承“湖学”传统和“明体达用”的教育思想的文化渊源,激励学生明德立志,学以致用,成长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明体达用”下标1916,1916年为我校办学历史起始年,具有纪念意义。

我国古代用于校正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称作“规、矩”,即孔颖达所谓“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孟子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树规立矩是教育的重要职能,标志采用外圆内方的造型,蕴涵着学校践行“明体达用”校训,从严治校,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道德取向与行为规范的办学理念。

校标颜色采用深红色,代表吉祥、欢乐、生命、健康,象征学生热情奔放,积极向上;也象征学校充满活力,蓬勃发展。

 

校旗以师院蓝(钴蓝)为主色调,以白色底纹为辅助色,正中印有新校标与校名。校旗尺寸以国旗尺寸为基础,结合本校实际进行一定的调整:大号校旗以2874毫米为长,“1916”毫米为宽(1916年为学校办学历史起始年);二号校旗以“1916”毫米为长,1278毫米为宽。

 

二级学院的旗帜尺寸,长为2380毫米,宽为1580毫米。各学院和部门在使用校旗时要以上图为标准,校徽和中英文全称在右下角,使用时不得超出虚线范围之外,虚线区域内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自由安排。

 

学校根据大学精神、地域文化特征和育人目标,确定蓝色(钴蓝)作为标准色(主体色),取名“师院蓝”(色度标准为:C95M60Y0K0)。

学校视觉识别体系广泛适用于学校以及各学院、机关各部门、附属医院的办公用品、事务用品、公文、公务用品、公关用品、环境布置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规范使用学校视觉识别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变动、增减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科技处基本职责

1.拟定学校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

2.负责制定科技项目和经费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奖励等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宣传工作。

3.组织落实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

4.组织各级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与成果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5.负责职称评审、奖励中有关科技计划项目和成果的审核工作。

6.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的宣传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基地)、团队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

8.负责学校理工科研究所(中心)的申报和管理。

9.负责科技统计、档案管理、科技成果登记以及各种科研基础数据的上报和对外发布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岗位分工

处长:李重

工作职责:全面主持科技处工作。负责处内人财物工作、审计工作、校科协、对外联络与公共关系工作、资源争取和事业开拓工作等;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明达楼325,0572-2321081。

副处长:张忠山

工作职责:协助处长做好科技处工作。分管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奖项、科研成果、科研平台、学术交流活动等;协助处长做好校科协工作;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明达楼327,0572-2321573。

 

办公室:

主任:姚玲虹

1.统筹安排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部门的计划总结、档案、信息、财务、统计、资产等工作;

2.统筹安排和督查部门工作。落实督查项目、成果、平台、知识产权、社会合作、科协工作等各项工作;

3.负责做好科研成果奖的谋划、组织、申报等工作;

4.负责科技创新平台、团队建设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文件,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院所等科技平台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二级学院考核与奖励、科研成果资料汇编、高校科技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6.负责人才引进的经费管理,经费使用督查与信息公开;

7.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和审核、科研系统管理工作,做好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奖等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8.牵头做好处室相关文件的起草和修订。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明达楼333,0572-2321598。

章炼伟

1.负责市厅级及以下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信息跟踪、中期检查、结题鉴定和经费拨付、配套等管理工作;

2.负责市厅级及以下各类基地建设工作及日常管理(申报、评审、中期检查、信息跟踪、经费拨付、验收等)工作;

3.做好部门的网站建设工作;

4.做好“赛先生说·湖师科技大讲堂”的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处学术交流及会议工作。

5.负责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各类数据填报工作、科研系统管理工作、文件修订工作、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归档工作等;

6.协同做好办公室及科协其他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明达楼327,0572-2322758。


项目科

科长:牛犇

1.负责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信息跟踪、中期检查、结题鉴定和经费拨付、配套与激励经费等管理工作;

2.负责省重点研发计划及其他省部级课题的组织申报、信息跟踪、中期检查、结题鉴定和经费拨付、配套与激励经费等管理工作;

3.负责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各类数据填报工作、科研系统管理工作、文件修订工作、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归档工作等;

4.负责纵向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

5.负责主管业务类相关文件的起草和修订;

6.协同做好其余项目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明达楼322,0572-2321373。

付劲松

1.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做好横向项目的过程管理、结题验收;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经费使用督查与信息公开;有关管理文件的制订与完善;负责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与横向项目相关成果登记、创新券审核等相关工作。

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做好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标准等知识产权的咨询、管理、审核、统计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科普工作;

3.负责做好科技处材料归档工作;

4.负责做好湖州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相关工作;

5.负责主管业务类相关文件的起草和修订;

6.负责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各类数据填报工作、科研系统管理工作、文件修订工作、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归档工作等;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明达楼322,0572-2321373。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电话:0572-2322779

邮箱:pengjian@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湖州师范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0347

三、校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湖州师范学院

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卓越班)、学前教育(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等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类别(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

(三)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四)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五)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

(六)其他省份录取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比较文化总分(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比较单科顺序及分数(有特殊规定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八)艺术类招生。我校面向浙江、江苏、湖南、安徽、福建、河北、山东、重庆等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九)体育类招生。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体育特招生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

(十)定向培养招生。我校继续承担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和师资定向培养招生任务,有关招生事项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各县(区)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十一)专升本招生。普通专升本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具体参见《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十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三)“3+4”中职本科一体化培养招生。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生。按照《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六)安定书院。安定书院是2020年成立的荣誉学院,传承“明体达用”的教育思想,旨在培养文化涵养宽厚、知识底蕴精深、能力素养出众、国际视野开阔的卓越创新人才。学院实行四年一贯制,采用多元化培养模式和个性化培养方案,实施小班化设置。具体选拔方式、条件及名额详见选拔方案。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9000元/学年;工科类5500元/学年;医学类6300元/学年;水产养殖学(卓越班)(浙江省户籍免学费)、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5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800元/学年。具体学费标准以当年公布为准。

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住宿标准1600元/学年(四人间以上的按四人间预收,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安排退费)。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在学生中覆盖面达40%以上。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完善,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所有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政策100%的覆盖。除了各项保障性资助,学校还积极探索开展发展性资助,通过勤工助学、暑期社会实践、赴港交流访学等项目,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2-232200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2-2599888

十七、其他须知

(一)办理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类招生章程和简章。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网上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等相关事项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 招生专业

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经管、理工、艺术、文史四个招生类别,具体招生专业如下表:

注: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综合测试

第十 综合测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学校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在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上发布综合测试公告,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打印准考证。

第十 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参加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须交纳测试费,标准为110元/人,逾期未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志愿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我校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综合测试。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

第十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分专业按照综合测试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入伍期间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并按考生荣立集体军功的高低排序,依次为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其他考生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基础知识。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第十 当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学校将进行后续志愿录取,测试及录取形式类比一志愿。学校录取进程及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第十 对非应届考生,我校将于4月底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于当年7月1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学籍管理

第十 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以及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未按时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或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十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咨询

第二十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招生咨询电话:0572-2599888

招生监督电话: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进校健康证明材料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考试作弊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 2023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此外,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2023年湖州师范学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招生简章


2023年湖州师范学院师资定向招生简章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

一、总体概况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已逾百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研究生。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获批牵头筹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富裕长三角林业国家创新联盟。

体育学院始建于1978年的浙江省嘉兴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科,1999年3月升格为湖州师范学院体育系,2002年底成立湖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始终秉承“明体健行”的院训,领悟体育的真谛与内涵,掌握扎实的体育理论知识,练就高超的运动技能,追求卓越的身心素质和职业素养,在体育强国建设中勇攀高峰。学院曾先后获得浙江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20年成功获批体育硕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顺利通过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二级认证。

体育学院是学校重点建设院系之一,师资力量雄厚,体育教学与训练设施完善。现有教职员工62人,正教授3人,副教授10人,外籍教师1人,博士19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6.5%。具有博导经历教师2人,国际级健将1人,国家级健将4人,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培养人选1人,南太湖优秀文化人才3人,浙北英才2人,市“1112人才工程”入选后备人员1人。体育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成效明显,近十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9项,厅(局)级科研项目5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9项。在各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78多篇,其中一级期刊以上71篇、核心期刊94篇,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19部。

体育学院下设体育教育系、公共体育部、研究生教育部,拥有1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校级优势特色学科,1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建设课程11门,省一流课程2门。拥有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体育保健学、运动心理学和运动生物化学5个实验室,总面积为890平方米。设有湖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湖州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育与大健康研究院等,通过基础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群众体育与大健康战略、智慧体育与大健康科技、养生体育与大健康产业、生态体育与大健康文化等领域为湖州市提供智力支持。

体育学院现有400米田径场2个,风雨操场1个,室外篮、排、网球场地60余片,2300座室内体育馆1座,室内教学馆3403平方米及1个比赛标准游泳池,11个院级教育实践基地。学院建有田径、健美操、武术、花样跳绳、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轮滑等运动队。教练员队伍实力强劲,有健美操国际级运动健将唐鹏,健美操国家级运动健将赵一玥,游泳国家级运动健将陶焘,排球国家级运动健将、前浙江男排队长金志鸿,田径国家级运动健将赖新明等优秀教师。近五年中,各运动队在全国及省级以上大学生比赛中,获136金124银123铜的佳绩。

二、招生项目和计划

招生专业:体育教育(师范),本科,学制4年。

招生省份:浙江省。

招生项目及计划安排:

项目

计划

备注

篮球

4人

 

田径

4人

优先录取专项为女子100米,女子200米,男子100米,男子200米的考生;

若上述进档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多余计划,再录取专项为女子跳远,女子跳高,男子标枪的考生;

若上述进档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多余计划,再录取其他田径类专项的考生。 

足球

4人

 

排球

2人

 

游泳

2人

 

合计

16人

 

三、报考资格

1. 考生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统一组织的特招生专项测试(以下简称“专项测试”)、体育术科考试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且三项成绩均达到省里划定的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

2. 考生须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

四、录取办法

1.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体育专业特招生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按专项测试成绩分对篮球、田径、足球、排球、游泳项目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具体参照《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高考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位次择优录取。

2. 录取时出现某一项目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时,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项目间调剂,且按顺序优先满足篮球、田径、足球。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排球、游泳项目剩余计划调剂给篮球、田径、足球项目。剩余1个计划,调剂到篮球;剩余2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1个,田径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1个,田径1个,足球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2个,田径1个,足球1个;以此类推。

(2)篮球项目剩余计划调剂给田径、足球。剩余1个计划,调剂到田径;剩余2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田径1个,足球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田径2个,足球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田径2个,足球2个;以此类推。

(3)田径项目剩余计划调剂给篮球、足球。剩余1个计划,调剂到篮球;剩余2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1个,足球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2个,足球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2个,足球2个;以此类推。

(4)足球项目剩余计划调剂给篮球、田径。剩余1个计划,调剂到篮球;剩余2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1个,田径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2个,田径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2个,田径2个;以此类推。 

(5)若篮球、田径、足球三个项目进档考生全被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将剩余计划名额按顺序调剂给排球、游泳,若剩余1个计划,调剂到排球;剩余2个计划,分别调剂到排球1个,游泳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排球2个,游泳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排球2个,游泳2个;以此类推。

五、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0572-2599888

湖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办公室:0572-2321982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

六、其他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23年湖州师范学院师资定向招生简章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已逾百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研究生。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获批牵头筹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富裕长三角林业国家创新联盟。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是浙江省设计博士学位建设点之一,现有设计学(省一流学科,市重点学科)、美术学和建筑学3个一级学科,共有环境设计(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市重点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师范)(已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论证)和建筑学6个本科专业和1个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锐意创新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凭借自身的文化优势和智力优势,深度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加强与地方的社会服务合作,助力乡村振兴,与湖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学院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良好,教学设施先进齐全。作为学校首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学院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读书学艺、弘德尚美”为院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社会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湖州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成立于2022年1月18日,前身为艺术学院音乐系,是直属学校领导的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学院本科设置音乐学(师范)专业,下设“两系两中心”——音乐教育学科系、音乐(舞蹈)术科系与艺术实践中心、教育实训中心,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良好,教学设施先进,学术氛围与艺术气息浓郁。学院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强化“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科为基、学术为要”办学理念,遵循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发展规律,凝练研究方向,布局研究领域,设有音乐研究所、戏剧研究所、蚕桑丝绸音乐文化中心、“一带一路”音乐传播研究中心、中国音乐教育研究中心、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等。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考生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二)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不予录取。

(三)专业课要求:按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

(四)外语成绩要求: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不得低于60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不得低于50分。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学院

专业名称

总计划

省份

学费

(元/年)

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30

浙江、安徽、江苏、湖南、河北、山东、福建

9000

视觉传达设计

30

9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30

9000

产品设计

30

9000

美术学(师范)

30

9000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

90

浙江、安徽、江苏、湖南、河北、山东、福建、重庆

9000

注:招生批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三)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2-2599888

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w.zjhu.edu.cn

招生咨询QQ群:427014945

微信公众号:湖师学子(微信号:hsxgzx)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47。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湖州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制

招生计划

新闻学

文学学士

30

财务管理

管理学学士

30

注: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度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

5月5日至6月5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2023届毕业生。

2.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报名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02511@zjhu.edu.cn。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扫描件;

3.往届生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加盖就读本科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申请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个人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与学位证书个人照片保持一致,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

以上报名材料务必原件扫描,文件格式为JPG或者PDF,要求内容清晰,无变形。报名材料压缩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第二学位(*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报名提交后,我校将在48小时内通过邮件回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请务必注意查看邮件信息。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考生需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否则责任自负。不按照要求提供信息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材料均不退回。

第五章 缴费考试安排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生名单。

第十六条 缴费方式

通过初审考生请于6月8日10:00-6月9日16:00期间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方式为公共支付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见下图)→输入缴费编号(考生身份证号)→查询→确认缴费并支付→完成。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我校将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初审合格且完成缴费考生在考试当天须准备好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备查。

章 录取及报到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10日前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报名邮箱,学校根据上级部门审定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入学报到

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一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报名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章  收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完善,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章  咨询及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

咨询电话:0572-259988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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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47。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湖州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制

招生计划

新闻学

文学学士

30

财务管理

管理学学士

30

注: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度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

5月5日至6月5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2023届毕业生。

2.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报名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02511@zjhu.edu.cn。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扫描件;

3.往届生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加盖就读本科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申请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个人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与学位证书个人照片保持一致,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

以上报名材料务必原件扫描,文件格式为JPG或者PDF,要求内容清晰,无变形。报名材料压缩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第二学位(*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报名提交后,我校将在48小时内通过邮件回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请务必注意查看邮件信息。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考生需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否则责任自负。不按照要求提供信息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材料均不退回。

第五章 缴费考试安排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生名单。

第十六条 缴费方式

通过初审考生请于6月8日10:00-6月9日16:00期间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方式为公共支付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见下图)→输入缴费编号(考生身份证号)→查询→确认缴费并支付→完成。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我校将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初审合格且完成缴费考生在考试当天须准备好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备查。

章 录取及报到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10日前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报名邮箱,学校根据上级部门审定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入学报到

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一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报名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章  收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完善,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章  咨询及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

咨询电话:0572-259988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科规划处、研工部、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日期:2018-12-25]         阅读:747 

一、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制定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重点(一流)学科和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遴选、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博硕士点的培育、申报、建设和评估。

四、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学术委员会专委会、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目录编制,招生宣传、考试与录取相关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教务、课程建设、学籍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和考核。

八、负责研究生实习实践、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国内外访学交流管理。

九、负责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十、负责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评选和推荐等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毕业就业等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生奖、助、贷等三助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组织研究生学术沙龙、指导研究生分团委(总支)、校研究生会、社团等工作。

十六、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州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浙江省湖州市。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16年的钱塘道第三联合县立师范讲习所,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原湖州师范专科学校、湖州师范学校和湖州教师进修学院合并成立湖州师范学院,2000年原湖州卫生学校并入湖州师范学院。2006年2月6日,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莅临湖州师范学院视察,希望学校“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服务地方”,早日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独立学院求真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湖州学院。在10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明体达用”校训,逐步形成“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包容求新、博雅笃行”的师院精神,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获批牵头筹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富裕长三角林业国家创新联盟。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优良师范传统、鲜明应用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教育学、工学、农学、医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安定书院/创新创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14个二级学院,拥有8所附属医院、2个临床医学院、11所附属学校。校园占地1560余亩,馆藏图书380余万册,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学生134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900余人。现有教职工29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高级职称872人,拥有墨西哥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南非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乌克兰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共享院士3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杰青、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1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专家等省级人才76人。数学、临床医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16个硕士点、16个省市重点建设学科。51个本科专业中,有2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有1个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综合改革类协同育人项目、1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学校现有14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曾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17项。主持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主持获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共5项,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8项。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阿塞拜疆国立语言大学设立孔子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共建跨文化研究中心。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机构开展紧密交流合作,现有来自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孟加拉国等29个国家的国际学生。

进入新时代,湖州师范学院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来校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志向、有用、有为”的“六有”人才培养要求,强化“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术为要、学科为基”办学理念,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聚力打造城市与大学命运共同体,朝着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目标奋勇前行。

(数据截至到2023年3月31日)

学院简介_国际学院

我校自2002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先后有美国、英国、韩国、俄罗斯、乌克兰、也门、罗马尼亚等国的数百名留学生来我校交流、学习。2012年,第一届专业留学生从我校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年我校开始招收第一批成建制的学历留学生;2013年国际学院成立。目前,国际学院主要负责来校留学的外国留学生的教学与管理,国际化专业与课程的建设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等事务。

国际学院现设有汉语预科班(初级、中级),提高外国学生汉语能力,为留学生进入专业学习奠定基础。同时,学院每年还接纳多个国家的短期留学生来我校交流学习。

经过长期努力,我们的留学生教学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教学小班化、教师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活动系列化,并且已形成一支学科结构与年龄层次比较合理、业务素质良好、教学经验丰富的汉语国际教育教师队伍。我院教师均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80%以上具有丰富的海外教学经验。教师们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在《语言研究》、《世界汉语教学》、《语言教学与研究》、《汉语学习》等刊物上共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承担科研项目3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10多项。

目前学院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英国、乌克兰、意大利、法国、韩国、日本等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现任领导


姓  名

职  务

分管工作

章东飞

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国际学院副院长(兼)

全面负责外事处、国际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党务工作。分管平安校园、教学工作、工会工作、新闻宣传等。

方  玺

外事处副处长、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留学生管理、日常行政、资产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协助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等相关工作。

施  杭

国际学院副院长

分管留学生管理、日常行政、资产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协助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等相关工作。

李姬花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跨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分管孔子学院海外事务、展览展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一带一路国家合作资源对接等相关工作。

我校第二十五届运动会于东校区运动场开幕。校党委书记金佩华,校长许慧霞,校党委副书记陈永华,副校长、校体委主任舒志定,校纪委书记任伟海,副校长潘音,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长劳士健出席。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附属单位等师生参加了开幕式。开幕式由陈永华主持。

  在全校师生的注目下,国旗、湖州师范学院校旗和第二十五届运动会会旗依次冉冉升起。

  在全校师生们热烈欢呼声中,金佩华宣布我校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开幕。

  舒志定致开幕词。他表示,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学校始终坚持“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坚持将体育教育工作放在学校人才培养的突出位置,不断强化“体育育智、体育育心、体育育美、体育育人”,不断改善体育软硬件设施,持续办好教职工健身运动会、“体育节”“阳光体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运动,师生们在一系列高水平体育竞赛中屡次获得优异成绩。他表示,本届运动会是一次赓续亚运精神、凝聚团结力量、展示学校形象、共赴美好未来的盛会,并提出三点期望:一要奋发有为、追求卓越;二要锤炼意志、团结协作;三要严守规则,彰显公平。他表示,教育强国,需要培养一批又一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身心健康是创新型人才立身之基,希望同学们以运动会为契机,学会管理自己、做健康的主人,以饱满的、高昂的斗志迎接未来的挑战。

  伴随着雄壮的《运动员进行曲》,国旗护卫队、校运动会会徽队以及全体裁判员、运动员迈着整齐的步伐,精神饱满地步入运动场。各代表队的方阵依次走过主席台前,向师生们展现着青春风采。

  安定书院方阵手持蓝色花球,展现了生动活泼、奋勇向前的湖师学子模样;经济管理学院方阵带着吉祥物商宝一同亮相,展现了“讲信修睦 经世济民”的担当;马克思主义学院方阵秉承“明德善政,崇真达治”的院训,展现着马院学子牢记使命、谱写精彩的执着追求;教师教育学院方阵秉持“崇仁精业”的院铭和“立师德、铸师魂、养师风、练师能”的院训,展现着内外兼修的学院文化和对师范教育传统的传承。

  人文学院方阵昂首阔步,意气风发,彰显了人文骄子的青春风华;外国语学院方阵队伍气宇轩昂,以充满青春活力的舞蹈,展现了“语通中外、学贯中西”的外院风采;艺术学院方阵以整齐划一的舞步表达着青春的热情,展现了“读书学艺、弘德尚美”的艺术气质;音乐学院方阵充满了年轻活力,舞蹈队形变换多样,尽显新时代大学生的青春蓬勃。

  理学院方阵服装统一、步伐矫健,两只玩偶表达着理科生的浪漫;信息工程学院方阵以展板拼出“信工”字样,展现着引领信息、服务发展的信心;工学院方阵秉持“笃学崇工,厚德尚用”的院铭,以活力四射的舞蹈展现着不懈的追求;生命科学学院方阵以优美的舞姿,体现了青春的风采和奋进的力量;医学院/护理学院方阵身着白色大褂,以建设健康中国为己任,以“救疾恤患,慎独奉献;追求卓越,誉满杏林”为口号,彰显了医学生的责任与担当。

  继续教育学院方阵精神饱满,以整齐有力的步伐展现着昂扬向上的风貌;国际学院的留学生们身着各国服饰,以异域风情的舞蹈展现着民族特色,充分体现了各国学生之间团结一心的凝聚力;体育学院健美操表演和舞龙舞狮表演将开幕式推向高潮,热闹的旋律和复杂的动作,体现了体院人的激情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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